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(暂行)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现将防震减灾局“聘请法律顾问”购买服务计划书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8日—5月16日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,向昆明市防震减灾局办公室反映,电话:0871-63122934。
一、购买服务项目名称
聘请法律顾问
二、政府购买服务主体
昆明市防震减灾局
三、服务目标
为我局重大决策及行政执法活动提供法律咨询、法律论证服务;对我局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,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;参与处理涉及我局的尚未形成诉讼或仲裁的民事纠纷、经济纠纷、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;代理我局参加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、听证等事项,维护我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我局的合法权益;协助我局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、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;协助我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,不断地我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。
四、预算资金
根据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》(昆财〔2019〕2号)的经费安排(项目名称:宣传材料印刷,功能科目编码:2240599),经费预算20000元。
五、购买服务期限
2019年6月27日至2020年6月26日。
六、购买主要内容
聘请法律顾问费用
七、承接主体资格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和司法部《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》等法律的有关规定;
(二)依法登记设立,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(三)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法律专业人士。
(四)信誉要求:无不良记录,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,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;
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